空运货物机场能一直不提吗?滞留费用多高会被拍卖?
2023年第三季度,杭州某外贸公司出口一批童装到美国洛杉矶,因客户突然取消订单,货物抵达洛杉矶国际机场后无人提货,30天后,公司收到航空公司通知:需支付仓储费、滞港费、操作费等合计12万元(原运费仅2.3万元),否则货物将被拍卖,这批成本50万的童装因未及时处理,在45天后被机场以15万元低价拍卖,企业净亏损67万元,这起案例揭开了一个被很多外贸人忽视的问题:空运货物到机场后,真的能“一直不去提”吗?放在机场到底会产生哪些费用?作为深耕外贸物流12年的从业者,今天结合200+实操案例,聊聊空运货物在机场的“滞留成本账”。
一、机场“免费停靠期”:不是所有等待都免费
空运货物抵达机场后,航空公司和机场货站会提供一段“免费仓储期”,但这个时间远比想象中短,且国内外机场差异极大。国内机场通常较为宽松,以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为例,普货免费仓储期为2天(从货物卸机后次日0点开始计算,如1月1日卸机,1月2日、3日为免费期,1月4日起开始收费);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对本地清关货物免费期为3天,异地清关货物缩短至2天。国际机场则更严格,法兰克福机场免费期仅1天,洛杉矶国际机场为2天,东京成田机场甚至从货物抵达当天开始计算,免费期仅48小时(含周末和节假日)。
曾有深圳某电子公司出口一批芯片到德国,因未算准法兰克福机场的免费期(以为是3天),导致货物在第2天就产生费用,这里要特别注意:免费期不含货物抵达当天,且节假日不顺延,比如货物在周五抵达洛杉矶机场,免费期为周六、周日,周一就开始收费,即使周一是当地节假日,费用仍会正常计算。
二、超期1天,费用可能比运费还高?拆解“收费陷阱”
一旦超过免费期,机场和航空公司会按“叠加式收费”计算,包括仓储费、滞港费、操作费等,且费用随滞留时间呈几何级增长。
1. 仓储费:按重量/体积“双重计价”
国内机场通常按重量计费,以上海浦东机场为例,普通货物从第3天起,仓储费为0.8元/公斤/天;重货(如机械零件,密度>167kg/m³)按重量,轻泡货(如纺织品,密度<167kg/m³)按体积(1立方米=167公斤)折算,假设一批200公斤的服装(体积3立方米,折算重量501公斤),在浦东机场滞留5天,仓储费为:第3天501kg×0.8元=400.8元,第4天400.8元,第5天400.8元,合计1202.4元。
国际机场则多按体积计费,法兰克福机场从第2天起,仓储费为35欧元/立方米/天;洛杉矶机场更贵,第3天起按1.2美元/公斤/天(轻泡货按体积折算),上述3立方米服装在洛杉矶滞留5天,折算重量501kg,费用为501kg×1.2美元×3天=1803.6美元(约合人民币1.3万元),接近原运费(约1.5万元)。
2. 滞港费:按“票”收取,一票货每天几百元
除了仓储费,航空公司还会收取“滞港费”(又称“货物保管费”),按票计费,与货物重量无关,国内航空公司如东方航空,从第4天起收取滞港费,普通货物200元/票/天,贵重货物(如珠宝、电子产品)500元/票/天;国际航空公司如汉莎航空,从第3天起收取40欧元/票/天,第7天起翻倍至80欧元/票/天。
曾有宁波某公司出口1票小家电(50公斤)到法国,因清关延误滞留10天,仅滞港费就达40欧元×7天(第3-9天)+80欧元×1天(第10天)=360欧元(约合人民币2600元),而该票货物运费仅1800元。
3. 附加操作费:“隐性支出”不可忽视
部分机场还会收取“超期操作费”,即货物滞留超过7天后,机场货站需重新搬运、存储,每票收取500-1000元人民币,比如广州白云机场规定,滞留超过15天的货物,需支付“二次理货费”800元/票,且需提前预约提货,否则无法进场。
三、长期不提货:货物会被“拍卖”还是“销毁”?
如果超过30天仍未提货,货物将面临被处理的风险,不同国家政策差异极大,但无一例外会给货主造成损失。
国内机场相对“人性化”,通常在滞留30天后,机场会通过邮件、电话通知货主,如15天内仍未提货,货物将被移交海关“监管仓库”,产生更高的“海关监管仓储费”(约2元/公斤/天);超过60天未处理,海关有权依法拍卖,拍卖所得上缴国库。
国际机场则更“硬核”,美国洛杉矶机场规定,货物滞留30天未提,航空公司可申请“弃货声明”,第45天直接拍卖,拍卖所得优先抵扣仓储费、滞港费,剩余部分(如有)需在90天内申请返还,否则归机场所有,2022年,东莞某家具公司一批价值80万的沙发在洛杉矶滞留50天,拍卖仅得20万,扣除15万费用后,实际回款仅5万。
更严重的是“危险品”,如锂电池、化工品,若滞留超过7天,机场可能直接销毁,且货主需承担销毁费(约5000-2万元/票)。
四、3个“救命技巧”:如何避免“货物变负债”
1. 提前算准“时间差”,用好“免费期缓冲”
订舱时向货代索要“预计到港时间(ETA)”,倒推清关和提货时间,比如货物ETA为1月5日,免费期2天(1月6日、7日),需确保1月7日前完成清关,1月8日上午提货,若清关延误,可提前联系航空公司申请“免费期延期”,部分公司(如国泰航空)对长期合作客户,可免费延长1-2天,需提供“清关延误证明”(如海关查验通知)。
2. 委托“本地代理”:比自己提货省50%费用
国际提货建议委托当地清关行,他们熟悉机场流程,可优先处理,比如在德国,本地代理能通过“提前申报”(提前48小时提交清关资料)缩短清关时间,且与机场货站有合作,仓储费可享8折优惠,2023年,苏州某公司通过法兰克福本地代理,将一批滞留3天的货物费用从1200欧元降至960欧元。
3. 及时“止损”:弃货有时比硬扛更划算
若货物价值低(如促销品),或费用超过货值,可申请“弃货”,国内机场弃货需提交“弃货声明”,国际机场需支付“弃货手续费”(约500-1000元/票),但比长期滞留费用低,比如一批价值1万元的玩具,在洛杉矶滞留10天费用达2万元,弃货仅需支付800元手续费,减少1.92万损失。
评测:空运货物到机场,“一直不去提”是最亏的选择
综上,空运货物到机场不能一直不去提:免费期短(1-3天),超期费用高(日均数百至数千元),长期滞留可能导致货物被拍卖或销毁,货财两空”,外贸人需牢记:空运不是“送货上门”,机场只是“临时停靠点”,提货时效直接决定成本,建议提前规划清关、预留缓冲时间,必要时借助代理力量,才能让货物“安全落地”,避免“运费1万,罚款5万”的悲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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