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际空运询价需提供哪八要素?
一、起运港(Origin Airport)
定义:货物实际起飞的机场,需具体到机场代码(如北京首都机场PEK、上海浦东机场PVG)。
重要性:
- 不同起运港的航班资源、运力紧张程度、本地操作成本(如提货、报关)差异极大,直接影响基础运费和附加费。
- 避免模糊表述(如“上海”可能指PVG或SHA),需明确机场代码以精准匹配航班。
需提供信息:机场名称+IATA代码(如“广州白云机场CAN”)。
二、目的港(Destination Airport)
定义:货物最终抵达的机场,同样需具体到机场代码(如洛杉矶LAX、法兰克福FRA)。
重要性:
- 目的港的航线资源(直飞/中转)、清关政策、当地操作成本(如机场杂费、仓储费)直接影响总费用。
- 部分目的港可能有特殊要求(如中东地区对电子产品的认证要求),需提前确认合规性。
需提供信息:机场名称+IATA代码(如“伦敦希思罗机场LHR”),若涉及“门到门”服务,需补充最终派送地址。
三、货物基本信息(品名、件数、重量、体积)
货物信息是计算运费的核心,包括品名、件数、毛重、体积四大关键数据,缺一不可。
1.品名(Commodity Name)
定义:货物的具体名称(如“服装”“电子产品”“机械设备”),需准确、详细(避免模糊表述如“日用品”)。
重要性:
合规性:需确认是否为航空公司禁运品(如易燃易爆品、仿牌货)、危险品(如锂电池需提供UN3480/3090等编号及MSDS报告)、敏感品(如食品、药品需特殊资质)。
操作要求:部分品名需特殊包装(如易碎品)、温控(如生鲜)或监管文件(如医疗器械需FDA认证),影响报价和操作可行性。
需提供信息:具体品名(如“棉质T恤衫”而非“衣服”),若为危险品需提供UN编号、危险品等级及MSDS。
2.件数(Number of Packages)
定义:货物的总包装数量(如10箱、5托盘)。
重要性:
- 影响机场操作费(如装卸费按件计费)、仓储费(批量货物占用空间更大),且需匹配航班的装机限制(如单件重量/尺寸超限需申请特殊舱位)。
需提供信息:总件数+包装类型(如“20 cartons”“5 pallets”)。
3.重量(Gross Weight)
定义:货物的实际毛重(含包装,单位:kg)。
重要性:
- 航空公司按“重量”或“体积重”取大计费(即“择大计费”),毛重是基础数据;
- 超重货物(如单件>100kg)可能产生超重附加费,需提前确认航班是否可接。
需提供信息:总毛重(如“500kg”),若单件超重需注明单件重量(如“10件,每件80kg,总重800kg”)。
**体积(Volume)
定义:货物的总体积(长×宽×高,单位:cm或m³),用于计算“体积重”。
重要性:
体积重计算公式:通常为“长×宽×高/6000”(cm为单位,国际通用)或“长×宽×高/5000”(部分航空公司或航线特殊规定),体积重与毛重对比后取大计费。
*例:货物毛重500kg,体积3m³(3000000cm³),体积重=3000000/6000=500kg,计费重量为500kg;若体积4m³,体积重=4000000/6000≈667kg,计费重量为667kg。
需提供信息:总体积(如“3.5 CBM”)或单件尺寸(长×宽×高,cm)+总件数(用于计算总体积)。
四、发货人信息(Shipper)
定义:货物出口方(即合同中的“卖方”),需提供公司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进出口权信息。
重要性:
进出口权:若发货人为个人或无进出口权,需确认是否需代理出口(由货代提供抬头),影响报关流程和费用;
合规性:发货人需对货物真实性负责,若涉及侵权、禁运品,发货人需承担法律责任,货代需提前确认资质。
需提供信息:公司全称(与营业执照一致)、地址、联系人、电话,及是否具备进出口权。
五、收货人信息(Consignee)
定义:货物进口方(即合同中的“买方”),需提供公司名称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清关能力。
重要性:
清关能力:收货人需具备目的国进口权(或委托当地代理清关),若收货人为“TO ORDER”(指示提单),需明确最终清关方;
特殊要求:部分国家对收货人有特殊规定(如巴西需提供CNPJ税号,俄罗斯需提供INN税号),缺失信息可能导致清关延误。
需提供信息:公司全称、地址、联系人、电话,及是否具备目的国清关资质(或需货代协助清关)。
六、航班要求(Flight Requirements)
定义:客户对运输时效、航空公司、航线类型(直飞/中转)的需求。
重要性:
直飞vs中转:直飞航班时效快(如PEK-LAX直飞约12小时),但价格高;中转航班(如PEK-AMS-LAX)价格低但时效长(约3-5天),需根据货物紧急程度选择;
航空公司偏好:不同航司优势航线不同(如国泰航空CX优势在东南亚,汉莎航空LH优势在欧洲),指定航司可能影响报价和舱位 availability;
急件需求:需确认是否为“紧急货物”(如展会样品),是否需要申请“优先舱位”(Priority Shipment),此类服务通常加收费用。
需提供信息:直飞/中转偏好、目标时效(如“72小时内到港”)、指定航空公司(如有)。
七、贸易条款(Incoterms)
定义:国际商会(ICC)制定的贸易术语,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、费用划分及风险转移节点(如FOB、CIF、EXW、DAP等)。
重要性:
费用划分:不同条款下,报价包含的服务范围不同:
- EXW(工厂交货):报价需包含“工厂提货+出口报关+空运+目的港机场交货”;
- FOB(装运港船上交货):报价通常为“机场到机场运费”(不含提货、报关);
- DAP(目的地交货):报价需包含“全程运输+目的港清关+派送上门”。
- 若贸易条款不明确,可能导致报价漏项(如客户以为FOB含提货,实际未包含,后续产生额外费用)。
需提供信息:明确的贸易术语(如“FOB Shanghai”“DAP Berlin”)。
**八、附加服务及特殊要求
定义:客户除基础空运外的额外需求,或货物的特殊操作要求。
**附加服务
提货服务:是否需要货代上门提货(如从工厂/仓库提货至机场),需提供提货地址及提货时间;
派送服务:是否需要目的港派送上门(Door to Door),需提供最终派送地址(偏远地区可能加收偏远费);
报关报检:是否需要代理出口报关(若发货人无报关权),或目的港代理清关(若收货人无清关能力);
保险服务:是否购买货物运输保险(通常按货值的0.1%-0.3%计费),需提供货值(Commercial Invoice金额)。
**特殊要求
货物特殊属性:如冷藏货(需确认温控范围,如2-8℃)、超大件(单件尺寸超限,如长>3米需申请特殊装机)、易碎品(需防震包装);
文件要求:是否需要提供特殊文件(如原产地证CO/FORM A、熏蒸证、MSDS等);
分单/合单:是否需要分提单(House B/L)或合并提单(Consolidated B/L);
其他:如是否需加急处理、是否指定航班日期、是否有品牌货物(需提供品牌授权书)等。
国际空运询价八要素是确保报价准确的“基石”,缺一不可,客户提供的信息越详细,货代/航空公司越能快速匹配资源、规避风险、精准报价,若信息缺失(如品名模糊、重量体积不详),可能导致报价延迟、费用漏算或操作受阻(如货物到机场后发现为危险品被拒运),询价时需完整提供以上八要素,以保障空运流程高效合规。
声明:本站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内容仅供参考,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如有不实/侵权问题,请联系zhiqiyun@88.com删除。
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