药品出入境携带邮寄有哪些规定?
一、携带药品出入境(个人随身携带)
(一)中国海关对“携带入境”的规定(从境外带入中国)
1、基本要求
- 需满足“自用、合理数量”(一般指个人用药量,如一个疗程或3-6个月用量,具体以海关判断为准)。
- 药品需保留原包装(含中文/外文说明书,注明成分、用法、有效期),处方药需携带医生开具的处方原件(注明药品名称、用量、用途)。
2、限制/需申报的药品
含特殊成分药品:如含麻黄碱(部分感冒药,如泰诺、白加黑)、可待因(止咳药)、吗啡(止痛药)等成分的药品,中国海关对携带数量有限制(通常不超过个人常用量,如麻黄碱类药品单次携带不超过200片),超量需提前向海关申报并提供医生证明。
精神/麻醉药品:如安眠药(安定)、止痛药(曲马多)等,需凭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《携带麻醉药品、精神药品证明》 携带,否则禁止入境(依据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》)。
3、禁止携带的药品
- 未经批准的境外处方药、假药;
- 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药品(如麝香、虎骨、燕窝、鹿茸等,需提前确认是否属于《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》(CITES)管制物种,携带需提供濒危物种允许进出口证明书);
- 境外“网红药”(如日本“救心丹”、美国“保健品”等)若未标注成分或含违禁成分,可能被海关扣留。
(二)中国海关对“携带出境”的规定(从中国带出境外)
1、基本要求
- 药品需为个人自用,保留原包装和说明书,处方药需携带医生开具的英文处方(注明“for personal use only”,含药品名称、用量、用途)。
2、重点注意:目的地国家/地区的规定
不同国家对药品入境的要求差异极大,以下为常见国家的核心规则(需提前通过目的地国海关官网或驻华使领馆确认):
美国:禁止含麻黄碱、可待因的药品(如部分感冒药、止咳药),违者可能面临罚款或监禁;处方药需原包装+英文处方,且药品名称需与处方完全一致。
欧盟(如德国、法国):允许携带3个月用量的处方药,需原包装+医生英文处方(注明“for personal use”),中药需提供成分清单(避免含濒危成分)。
日本:禁止含麻黄碱、吗啡的药品,部分中药(如牛黄解毒片)因含“朱砂”可能被扣留;携带处方药需“医师处方笺”(需日文翻译件)。
澳大利亚/新西兰:几乎所有药品(包括非处方药)需提前申报,中药、保健品需提供成分表,含动物成分(如阿胶、蜂蜜)可能禁止入境。
新加坡:对药品成分管控极严,含麻黄碱、可待因的药品禁止携带,违者最高可判10年监禁。
(三)携带药品入境中国的特殊场景
从港澳台地区携带:规则与境外一致,但需注意港澳台地区的“本地药品”若未在大陆注册,仍需符合“自用合理数量”,避免批量携带。
特殊药品(如胰岛素、抗癌药):需携带医生证明(注明“必须长期使用”),海关通常会酌情放行。
二、邮寄药品出入境(通过快递/邮政寄送)
(一)邮寄药品入境中国(从境外寄到中国)
1、中国海关规定
限值与征税: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≤50元人民币的,免征关税;超50元需按规定缴税(药品税率一般为13%)。
数量限制:仅限“个人自用”,禁止批量邮寄(如同一地址多次邮寄同一药品,可能被认定为“商业用途”,予以退运或没收)。
需提供的文件:药品原包装、外文说明书(需注明成分),处方药需附医生英文处方(注明“for personal use”),部分情况需提供购买发票。
2、禁止邮寄的药品
- 精神/麻醉药品(如安眠药、止痛药)、含濒危动植物成分药品(如燕窝、鹿茸)、未经批准的境外处方药(如印度仿制抗癌药,需确认是否在国内注册)。
(二)邮寄药品出境中国(从中国寄到境外)
1、中国海关规定
出口限制:需确认药品是否为“限制出口物品”,如中药材(如人参、当归)若属于CITES管制物种(如野生人参),需提前办理《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》,否则禁止邮寄。
快递公司要求:国内快递(如EMS、顺丰)对药品邮寄有特殊规定,需提前告知药品名称、成分,部分公司不承接精神/麻醉药品、液态药品(如口服液)的国际邮寄。
2、目的地国家/地区的进口规定(核心风险点)
境外国家对“邮寄药品”的管控通常比“个人携带”更严格,多数国家要求:
- 药品需获得当地药品监管部门(如美国FDA、欧盟EMA)的进口许可(个人邮寄几乎无法满足);
- 仅限“少量自用”(如1-3个月用量),且需提供医生处方、药品成分表、原包装;
- 禁止邮寄中药(部分国家视中药为“未经认证的药品”,直接扣留)。
▶举例:向美国邮寄中药,需提前向FDA申请“个人进口许可”(流程复杂,通常仅允许“生命必需且无替代药”的情况),否则包裹会被海关销毁。
**三、关键注意事项(避坑指南)
1、提前查询目的地国规定:通过目的地国海关官网(如美国CBP、欧盟EASA)或驻华使领馆,确认“药品入境清单”和“申报要求”,避免因“不知情”被罚款。
2、保留完整证明材料:无论携带还是邮寄,务必保留原包装、说明书、处方(中英文)、购买凭证,海关查验时需主动出示。
3、中药/中成药谨慎处理:多数国家对中药成分敏感(如含重金属、濒危动植物),建议优先选择“成分明确的西药”,中药需提前提供成分检测报告。
4、避免“网红药”和“未经注册药”:如境外的“特效减肥药”“壮阳药”等,可能含违禁成分(如西布曲明),中国海关会直接没收。
1、确认药品是否合规:查中国海关《禁止进出境物品表》+ 目的地国药品入境规定,排除违禁成分(如麻黄碱、濒危成分)。
2、准备材料:原包装、说明书、处方(处方药必备)、成分说明(中药需额外提供)。
3、携带/邮寄时主动申报:若药品含特殊成分或超量,提前向海关申报(携带时走“申报通道”,邮寄时在面单注明“个人自用药品”)。
如有具体国家/药品类型的疑问,可拨打中国海关热线12360 或目的地国驻华使领馆电话进一步确认。
声明:本站文章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内容仅供参考,本站系信息发布平台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,如有不实/侵权问题,请联系zhiqiyun@88.com删除。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