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内国际航班随身携带液体规定是什么?
一、国内航班随身携带液态物品规定
1、单瓶容积限制:
随身携带的液态物品(包括水、饮料、化妆品、乳液、凝胶等),单个容器的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(ml)。
✅ 注意:这里的“100毫升”指的是容器标注的容积(如瓶身标注“100ml”),而非实际装有的液体体积,即使容器内液体未装满(如150ml的瓶子装了50ml液体),只要容器容积超过100ml,仍禁止随身携带。
2、总量及包装要求:
所有符合单瓶容积限制的液态物品,需装入一个容积不超过1升(L)的透明、可重复密封的塑料袋中(如“拉链式保鲜袋”),袋子需完全封好,且每名旅客仅允许携带1个这样的塑料袋。
3、超出部分的处理:
若液态物品单瓶容积超过100ml,或总量超过1000ml(即1升塑料袋装满),必须办理托运,不可随身携带。
二、国际/地区航班随身携带液态物品规定
国际及地区航班(如往返港澳台、境外国家)的规定与国内航班基本一致,遵循国际民航组织(ICAO)标准:
- 单瓶容积≤100ml,总量≤1000ml,装入1升透明塑料袋,每人限带1袋。
特殊情况:
- 从境外机场免税店购买的液态物品(如化妆品、酒水等),若密封在免税店专用透明包装袋中,且保留购物凭证,通常可随身携带(即使单瓶超过100ml),但需注意:中转航班需确认中转地机场是否允许(部分国家/地区中转时可能要求重新安检,需遵守当地规定)。
**三、特殊液态物品的例外规定
以下物品不受“100ml单瓶限制”,但需经安检人员检查确认:
1、药品:
- 凭医生处方或医院证明的液态药品(如口服液、注射液等),经安检确认后可随身携带,无容积限制;
- 非处方液态药品(如眼药水、咳嗽糖浆等),若单瓶超过100ml,建议携带药品说明书或包装,以便安检核验。
2、婴儿食品:
- 婴儿随身携带的母乳、配方奶粉(液态)、辅食等,经安检确认后可携带,无容积限制(建议单独取出,以便快速检查)。
3、特殊化妆品:
- 如医用护肤品、生发剂等,若用途特殊且无法托运,可凭相关证明向安检人员说明,经确认后可能允许携带。
**四、常见误区提醒
- ❌ 误区1:“液体实际体积≤100ml即可”——错误!关键是容器标注容积≤100ml(如50ml的瓶子装100ml液体不可行,150ml的瓶子装50ml液体也不可行)。
- ❌ 误区2:“所有液体都必须托运”——错误!符合单瓶100ml、总量1000ml且装袋要求的液体可随身携带。
**五、建议
- 不确定的物品(如大容量护肤品、酒水等),建议优先选择托运,避免安检延误;
- 若需随身携带特殊物品(药品、婴儿食品等),提前准备好证明材料(处方、说明书等),并主动向安检人员说明;
- 出发前可通过航空公司官网、机场安检热线确认最新规定(如疫情期间是否有临时调整)。
:随身携带液态物品核心规则为“单瓶≤100ml,总量≤1000ml,装1升透明袋”,特殊物品需单独检查,遵守规定可确保快速通过安检,顺利登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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